教育质量评估院(简称评估院)现有工作人员3人,其中主持工作副职1人,副职1人,干事1人。主要负责对教学工作质量进行督查、评估、指导等工作,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1. 负责督导听课、业绩考核、质量评估等规章制度制订和完善;
2. 负责建立教学督导队伍,组织开展督导评教工作;
3. 建立多种评教手段,开展全校性学生评教和毕业生调查工作;
4. 负责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和工作绩效积分制考核;
5. 负责实施二级学院督导评估工作;
6. 负责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工作,组织编写质量报告(包括人才培养质量年报、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、毕业生课程重要性和满意度调查报告等);
7. 牵头建立具有较强预警功能和激励作用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;
8.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教学工作督查;
9.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部门人员及分工
职务 | 分工 | 联系电话 | |
许琦 | 副院长(主持工作) | 主持各项工作 | 0576-88665081 |
傅建平 | 副院长 | 督导队伍及评教管理、质量报告编写 | 0576-88656399 |
蒋友明 | 干事 | 学生评教、毕业生调查、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和积分制考核 | 0576-88656399 |
院校代码:国标 12790 省标 066
电话:0576-88665080传真:0576-886566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