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第五期赴台研习生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来源:dhy大红鹰注册送35元发布时间:2014-05-05浏览次数:67872

为推动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,建立学生赴台研习常态化制度,学校决定于2014年下半年组织第五期赴台研习生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赴台研习院校

台湾育达商业科技大学(文经管类专业),台湾东南科技大学(理工类专业)。

二、申请对象与条件

凡本校普通高职在校生,个人申请、家长同意、身体健康、成绩合格且无任何违纪记录者均可报名。学校今年启动两岸大学生暑期文化交流营活动,申请并批准赴台研习学生,在同等条件下,将优先入营。

三、报名办法

1. 按“自愿申请、学校审定、集中派往”的原则,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须于2014年5月30日前向学校填交《dhy大红鹰注册送35元第五期赴台研习生申请表》(可从学校招生网下载或向招生就业处索取),由学校集中审批。

2. 通过审批的学生,应按学校要求及规定流程,及时如实提供完备的赴台签证所需各种材料,延误不再受理。

四、名额分配

院系

人数

院系

人数

机电工程学院

10

电气信息学院

10

生物与化工学院

5

管理学院

12

建筑工程学院

5

经贸学院

8

艺术学院

3

 

 

五、研习形式与学籍管理

1.研习时间。在台研习期限为一学期,高职三年制二年级研习生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到一年。研习结束回原班级学习,逾期不回,取消大陆院校学籍。延长研习须个人申请,境内外合作院校同意。

2.研习形式。按所学专业对口或类近原则,编入台湾高校一、二年级相关专业班级随班附读或专班学习,在台学习期间执行所在院校的学籍管理制度和两校达成的专项约定。学生要自觉遵守所在地的法律法规、地方风俗和交流学校的校纪校规。

3.研习课程。兼顾多边实际作出安排,即2/3左右课程和学分为与本校当期教学计划一致或类近的必修课程,1/3左右课程和学分由学生按台湾院校制度可自由选修(可跨系)。研习结束,由台湾院校颁发研习证明并提供所学课程及学分资料,本校当期课程予以免修。

4.学籍记载。本校与台湾合作院校实行交流生课程与学分互认。学生在台取得的研习课程及其学分与表现情况如实载入学籍档案,研习证明复印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。

六、收费项目及其标准

1.每学期学费约3.8~4万元新台币(不同专业、年份及汇率变化会有所调整),住宿费9500元新台币,在台团体保险250元新台币,生活用品费(床垫、被、脸盆等)1500元新台币。本条费用学生抵台后直接缴付台湾合作院校。在台生活费学生自理。

2.项目管理费执行省厅浙台教育交流中心统一标准人民币3350元(含公安出入境通行证及签注办理费用、在台意外伤害险、机场接送等),入台许可证办理(约450元)和往返机票款人民币3000元(据实代办,方便签证所需)。本条合计人民币6800元,由学生在启动办证时直接缴付学校合作办证机构,进入办证程序后,学生放弃赴台,管理费和已代办证照费用不予退款。

3.研习期间大陆当期的学费和住宿费予以免缴。

七、联系与咨询渠道

联系人:dhy大红鹰注册送35元对外联络部  谢老师

地址: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路788号    邮编:318000

联系电话:0576-88653239、88665636。

网址:www.tzvtc.com   E-mail:zsjyc@tzvtc.com

 

 

O一四

院校代码:国标 12790 省标 0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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